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
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
公司各部室、各事业部、各项目监理部、各分公司:
二○一三年在公司经营班子的带领下,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,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涌现出了一大批团结协作、工作努力、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脚踏实地、认真负责、表现优秀的先进个人。根据评选的程序和条件,经各项目监理部推荐,公司2014年1月6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下列10个先进集体和48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、奖励,先进集体直接奖励项目总监,以资鼓励。
一、先进集体10个(排名不分先后)
怡佳·天一城项目部、万达二期B2区项目部、省建院新校区项目部、辽宁营口项目部、辽通化工大伙房水源工程项目部、寿阳项目部、北阳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部、沁源项目部、中正乐居项目部、总师办。
二、先进个人48名(排名不分先后)
罗德鑫、王树江、祝 祺、杨军杰、李 儒、石文平、戚如俊、付 强、张如意、马菊秀、菅亲发、帅和平、张 玺、郭伟宁、白 凯、冀 波、李 果、王育山、闫慧勇、赵东亮、刘勇林、王兴伟、于 海、张振华、牛星锦、张新城、赵小选、张安乐、焦 龙、陈文青、许建国、郭俊仁、刘忠国、周志平、李少平、刘喜生、岳昶泰、李勇呈、李学斌、韩庆林、原长太、雷玉才、宋美英、石 文、李剑颖、王小勤、田际鹏、贾 超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同时号召全体员工能以先进为榜样,积极进取、勇于奉献,共同为协诚的明天而努力奋斗!
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