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平利、徐英华同志任职的通知
公司各部室、各项目监理部、分公司:
经公司总经理提名,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:
聘任平利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,主管公司的经营工作;
免去田俊同志公司总会计师职务;
聘任徐英华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。
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